发文日期: 2011-02-18
生效日期: 2011-02-18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国务院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有效遏制了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的下发,对于巩固扩大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逐步解决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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