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1-02-19
生效日期: 2011-02-19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省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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