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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韩税收协定第二议定书有关条款解释的通知》的通知 沪国税外〔2007〕39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韩税收协定第二议定书有关条款解释的通知》的通知

    沪国税外〔2007〕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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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韩税收协定第二议定书有关条款解释的通知》(国税函〔2007〕33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200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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