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7-04-04
生效日期: 2007-04-04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地方税务局: 2006年,省局开展了全省煤炭行业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煤炭流通环节的税收流失问题比较严重,有必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税收管理。根据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省局研究决定,将煤炭流通行业特别是重点煤炭流通企业的检查,作为今年全省地方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内容之一,继续加大力度,切实抓紧抓好。现将有关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检查范围与对象 (一)检查范围。全省范围内从事煤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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