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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全省重点煤炭流通企业地方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鲁地税函〔2007〕39号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全省重点煤炭流通企业地方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鲁地税函〔2007〕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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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地方税务局:  2006年,省局开展了全省煤炭行业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煤炭流通环节的税收流失问题比较严重,有必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税收管理。根据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省局研究决定,将煤炭流通行业特别是重点煤炭流通企业的检查,作为今年全省地方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内容之一,继续加大力度,切实抓紧抓好。现将有关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检查范围与对象  (一)检查范围。全省范围内从事煤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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