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1-02-24
生效日期: 2011-02-24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全文废止,根据福建省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福建省厦门市商务局、福建省厦门市科技局关于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免征营业税有关事项的公告(福建省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3号),本文件自2011.11.1日起废止。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关于示范城市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0〕64号)的要求,为规范我市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免征营业税技术合同确认程序,现发布《厦门市离岸服务外包技术合同确认工作流程》,凡在厦门地区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需享受免征营业税政策的企业,在享受免税优惠前,必须按照本工作流程要求,对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技术合同或离岸服务外包收入进行确认。 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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