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的通知 黑政发〔2011〕13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的通知

    黑政发〔2011〕13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0〕12号)精神,根据《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8号)和《财政部关于调整黑龙江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的复函》(财综函〔2011〕8号)有关规定,自2011年2月1日起,对黑龙江省
    责任编辑:ld031

    相关法规

    更多 >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