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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21号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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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规定,对我省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予以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一)海口市、三亚市、陵水县   房地产开发项目普通住宅预征率为3%;非普通住宅及非住宅类房产预征率为5%。   (二)其他市、县、区   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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