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1-08-16
生效日期: 2011-08-16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通知》(国税发〔2011〕7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领会精神,统一思想,确保对修改后个人所得税法认识到位 这次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修订,是现行个人所得税制的重大调整和完善,降低了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加大了对高收入者的调节,是贯彻落实中央“税收对居民收入分配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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