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1-08-23
生效日期: 2011-08-23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根据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和精神,现对我省核定征收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等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关于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一)适用范围 凡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下列纳税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1.个体工商户; 2.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的自然人投资者; 3.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户; 4.虽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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