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5-04-11
生效日期: 2005-04-18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目前,对国家税务总局尚未核定公布的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的汽车,由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车购办自行核价征税。这一规定在实际执行中存在着征税价格不统一的问题,为此,现明确如下: 一、对国家税务总局尚未核定公布的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的汽车,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车购办征税审核时必须登陆省国家税务局机关主页的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查询”栏进行查询。申报车辆的价格高于省国家税务局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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