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5-04-11
生效日期: 2005-04-1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信息产业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在全省开展以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应用促进财税增收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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