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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出口退税审核系统数据集中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国税函〔2010〕14号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出口退税审核系统数据集中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国税函〔2010〕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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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不发厦门):   现将《出口退税审核系统数据集中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在合理安排退税进度的前提下,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执行。   附件:1.本地税务机关代码表   2.本地单证代码表   3.本地用户分组与权限   出口退税审核系统数据集中管理实施方案   为规范出口退税数据管理,加强分析监控,提高办税效率,根据总局和省局的工作要求,决定在2009年3 月5日至30日实施出
    责任编辑:ld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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