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0-01-15
生效日期: 2010-01-15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区、市(县)国税局,各稽查局,直属税务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全面提高企业所得税征管质量,现就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2009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2009年是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的第二年,也是我局近年来所得税收入形势最严峻的一年。一年来,我市国税系统各级税务机关按照总局的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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