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0-01-16
生效日期: 2010-01-16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其中《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国税发〔2009〕141号)已经被《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或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即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6号)废止。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财税〔2009〕166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地应迅速组织人员,学习掌握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优惠目录规定,做好该项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本《通知》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对企业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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