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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200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甬地税一〔2010〕8号 

    浙江省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200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甬地税一〔20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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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分局),市局直属分局,市稽查局:   为了做好200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加强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企业)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有关政策规定   1、企业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其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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