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5-04-11
生效日期: 2005-04-11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市稽查局、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 现将《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鲁地税函〔2005〕4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略)青岛市地方税务局2005年4月11日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