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0-02-12
生效日期: 2010-02-12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2010年深入打击整治发票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国税发〔2010〕15)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情况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完善警税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合作机制 各市税务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系,进一步拓展部门协作的深度和广度,在案件查处、移交、线索、情况通报、宣传报道等方面建立完善的警税协作机制,紧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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