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2010年深入打击整治发票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桂国税发〔2010〕33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2010年深入打击整治发票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桂国税发〔2010〕33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2010年深入打击整治发票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国税发〔2010〕15)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情况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完善警税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合作机制   各市税务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系,进一步拓展部门协作的深度和广度,在案件查处、移交、线索、情况通报、宣传报道等方面建立完善的警税协作机制,紧密
    责任编辑:tax904

    相关法规

    更多 >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