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确认广西拥军优属基金会2012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批复 桂财税〔2012〕78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确认广西拥军优属基金会2012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批复

    桂财税〔2012〕78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广西拥军优属基金会:  你会报来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申请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规定的条件,同意确认你会2012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特此批复。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
    责任编辑:ld058

    相关法规

    更多 >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