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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销售不动产项目管理和网络实时开具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津地税征〔2012〕18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销售不动产项目管理和网络实时开具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津地税征〔201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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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税系统各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及发票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6〕128号)和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地税征〔2010〕8号)要求,自2012年11月1日起,我市推行销售不动产项目管理和网络实时开具发票。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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