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2-11-02
生效日期: 2012-10-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苏州工业园区国税局、地税局,张家港保税区国税局、地税局,省国税局直属分局,省地税局直属税务局: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财预〔2012〕34号)的有关要求,为及时跟踪分析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以下简称“试点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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