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0-09-26
生效日期: 2010-09-26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整治虚假发票“买方市场”工作方案〉相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10〕92号)和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印发《整治虚假发票“买方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做好整治虚假发票“买方市场”工作。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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