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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财政局废止和失效文件目录(第十八批)》的通知 京财法〔2019〕2612号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财政局废止和失效文件目录(第十八批)》的通知

    京财法〔2019〕26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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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财政局废止和失效文件目录(第十八批)》的通知京财法〔2019〕2612号市属各单位、各区财政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有关精神,按照《财政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财政部令第88号、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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