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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建立<纳税评估系统>增值税消费税产品(行业)评估管理模板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国税函〔2010〕341号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建立<纳税评估系统>增值税消费税产品(行业)评估管理模板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国税函〔2010〕3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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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   《纳税评估系统》推行以来,对加强税源监控、提高增值税消费税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为不断推进评估系统方法体系设计更趋科学、完善,积极推进探索增值税消费税税种管理专业化,根据《纳税评估系统》优化完善总体部署及局领导要求,省局决定建立《纳税评估系统》增值税消费税产品(行业)评估管理模板,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责任编辑:ld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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