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0-10-12
生效日期: 2010-10-12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 《纳税评估系统》推行以来,对加强税源监控、提高增值税消费税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为不断推进评估系统方法体系设计更趋科学、完善,积极推进探索增值税消费税税种管理专业化,根据《纳税评估系统》优化完善总体部署及局领导要求,省局决定建立《纳税评估系统》增值税消费税产品(行业)评估管理模板,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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