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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通知 深国税发〔2012〕96号 

    广东省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通知

    深国税发〔2012〕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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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国家税务局,各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各基层分局,局内各单位:   2012年6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第26号,以下简称《处分规定》),现转发给你们,市局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要深刻认识施行《处分规定》的重要意义。各单位要通过学习,充分认识施行《处分规定》对于加强税收管理,惩处税收违法违纪行为,促进税收
    责任编辑:l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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