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2-07-23
生效日期: 2012-07-23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辖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区各分局,机关各业务处室: 为有效地组织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各项准备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常州市国家税务局“营改增”试点工作小组。 组 长:局 长 李兆贵 副组长:副局长 荆 玮 总会计师 杜 军 成 员:办公室主任 张志杰 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 郭鹏年 征收管理处处长 王效东 纳税服务处处长 金 戈 收入核算处处长 蒋 瑛 进出口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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