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财税政策的意见 陕政发〔2012〕34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财税政策的意见

    陕政发〔2012〕34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现就“十二五”期间我省支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财税政策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立文化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一)加大文化投入。各级财政每年新增财力不低于2%用于文化建设,确保公共财政对文化投入的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
    责任编辑:ld003

    相关法规

    更多 >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