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2-07-26
生效日期: 2012-07-26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区地方税务局、各直属(派出)单位: 现将《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行政强制工作规程》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行政强制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税务行政强制的实施,维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以下简称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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