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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国税函〔2010〕51号
发文日期: 2010-02-20
生效日期: 2010-02-20
发文机关: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协定有关条款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4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2010年2月20日
发文机关: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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