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1-06-02
生效日期: 2011-06-01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现将《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减免税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发布,自2011年6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减免税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耕地占用税、契税(以下简称“两税”)减免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耕地占用税、契税减免管理办法》(国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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