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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6.15版升级的通告 青国税发〔2011〕2号 

    山东省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6.15版升级的通告

    青国税发〔20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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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升级范围   (一)凡在2010年5月以前已安装使用非v6.15版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纳税人本次均需要进行升级,2010年5月以后新安装且已使用v6.15版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纳税人本次不需进行升级。   (二)对我市仍有部分未进行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及红字发票管理系统升级的纳税人(名单见青岛国税局网站www.qd-n-gov.cn),由于一机多票的升级涉及金税卡底层,故该类纳税人本次应进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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