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1-01-13
生效日期: 2011-01-13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根据广东省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广东省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4号),本文件自2012.2.15日起废止。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各区、县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就《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穗国税发〔2010〕6号)的有关问题补充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超规模企业核定征收的审批权限 核定征收企业上年度经营规模超过《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穗国税发〔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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