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1-06-02
生效日期: 2011-06-02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区国家税务局,各直属机构,各基层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项目试运行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11〕44号)转发你们,市局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为做好试运行工作,市局制定了《深圳市国税局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项目试运行方案》,请各区分局结合本局情况,细化本局的试运行方案。 二、各区分局应及时组织前台人员尽快熟悉系统升级后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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