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1-02-28
生效日期: 2011-02-28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州、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84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作如下补充,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主管国税机关要加强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名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1号)和《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公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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