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1-01-17
生效日期: 2011-01-17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州、林区、省直管市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湖北省国税系统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2011年1月17日 湖北省国税系统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贯彻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方针,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保护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防范、化解税收执法风险,健全税收执法监督制约机制,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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