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0-10-08
生效日期: 2010-10-08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为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福州市国家税务局从2010年10月1日起,在市区范围内推行部份涉税业务“同城通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同城通办”的含义 “同城通办”是指纳税人可以不受主管国税机关管辖区域的限制,就近到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项的办税模式。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自由选择办税服务厅,使纳税人办理相关涉税业务更为便捷。 二、“同城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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