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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福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在城区推行涉税业务“同城通办”的公告 福建省福州市国家税务局2010年第1号公告 

    福建省福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在城区推行涉税业务“同城通办”的公告

    福建省福州市国家税务局2010年第1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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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福州市国家税务局从2010年10月1日起,在市区范围内推行部份涉税业务“同城通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同城通办”的含义   “同城通办”是指纳税人可以不受主管国税机关管辖区域的限制,就近到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项的办税模式。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自由选择办税服务厅,使纳税人办理相关涉税业务更为便捷。   二、“同城通办”
    责任编辑:tax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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