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1-12-14
生效日期: 2012-01-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以下简称车船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1号,以下简称实施条例)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贯彻执行车船税法和实施条例的有关政策管理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纳税范围的规定 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属于本通知所附的《云南省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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