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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改地区〔2010〕2415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改地区〔2010〕24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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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准。根据《国务院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2010〕86号)精神,现将《规划》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前海位于深圳西部、珠江口东岸,毗邻港澳,区域优势独特,发展潜力巨大。广东省、深圳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认真领会
    责任编辑:tax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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