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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落实台风灾区复产重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粤地税函〔2010〕663号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落实台风灾区复产重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粤地税函〔2010〕6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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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地方税务局、横琴新区地方税务局,顺德区地方税务局:   2010年9月,我省遭受强台风“凡亚比”袭击,部分地区出现特大暴雨,引发严重地质灾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支持和帮助受灾地区积极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促进灾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恢复,省局对现行政策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归集,现将支持灾区加快复产重建工作的有关税费优惠政策明确如下,请各级地税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一、
    责任编辑:tax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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