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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发票专项检查的通知 穗地税函〔2011〕76号 

    广东省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发票专项检查的通知

    穗地税函〔2011〕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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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第587号令)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发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并结合《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通知》(粤地税发〔2011〕43号)精神,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决定自2011年6月1日起至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发票专项检查。其中2011年6月1日至7月31日是纳税人自查阶
    责任编辑:ld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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