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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通知 甬国税函〔2011〕116号 

    浙江省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通知

    甬国税函〔2011〕1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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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公开招标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100号)精神,结合我市目前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状况,现将启用新版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全国各地新版增值税普通发票承印厂商   (一)上海、浙江、宁波、江苏、安徽、江西、福建、厦门、广东、深圳、海南、云南、广西、贵州由“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承印。   (二)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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