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1-06-16
生效日期: 2011-06-16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区地方税务局、直征局、外税分局、稽查局、信息技术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 为确保全市地税系统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按时完成并取得实效,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闽委办〔2011〕37号),以及全省地税系统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成立全市地税系统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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