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1-01-27
生效日期: 2011-01-27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区地方税务局、直征局、外税分局、稽查局: 为进一步规范独资、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切实做好2010年度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做好组织工作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个税征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10年度独资、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根据各自辖区内个人独资企业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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