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1-08-01
生效日期: 2011-08-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函〔2011〕30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结合我省国税系统实际情况,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网站工作的领导。国税网站是政府网站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省国税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税收宣传第一媒体、纳税服务第一窗口、税务管理第一阵地。各级国税机关要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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