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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 粤国税函〔2011〕571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

    粤国税函〔2011〕5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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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函〔2011〕30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结合我省国税系统实际情况,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网站工作的领导。国税网站是政府网站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省国税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税收宣传第一媒体、纳税服务第一窗口、税务管理第一阵地。各级国税机关要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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