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1-01-28
生效日期: 2011-01-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区县及北京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分局: 为规范税收征管秩序,促进企业有序流动,合理协调区县(包括北京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区县)利益,确保区县财政平稳运行,持续优化首都发展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本市企业跨区县迁移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工商税务管理 按照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的管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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