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更换税务信息采集软件的通知 皖国税函〔2011〕24号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更换税务信息采集软件的通知

    皖国税函〔2011〕24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各市国家税务局:   因税收政策调整、财务会计报表格式变化等原因,目前在全省部分纳税人中使用的一盘式采集系统,已无法保障纳税申报数据采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为适应工作需要,满足纳税人多元化申报的需求,进一步提高税源监控和税收风险管理水平,省局研究决定自2011年2月起,利用3个月时间,在全省范围内逐步推行总局版信息采集软件(即税务总局电子申报软件,以下简称总局采集软件),替代现有的一盘式采集系统。现
    责任编辑:ld017

    相关法规

    更多 >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