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1-06-21
生效日期: 2011-06-2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有效防范不法分子篡改企业名称、货物名称等汉字信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活动,国家税务总局组织研发了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项目并已选择上海、陕西和深圳三地,对从事黄金经销、成品油经销以及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并使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试运行。目前,我市国税系统已经陆续收到试点地区开具的具有汉字防伪密文的增值税专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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