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1-03-30
生效日期: 2011-03-30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局直属分局、外税分局、稽查局、琅岐分局: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闽地税发〔2011〕35号)精神,认真做好我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成立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领导机构 为切实抓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加强对全市深入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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