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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换发征收管理部门税务检查证件的通知 黑地税函〔2011〕24号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换发征收管理部门税务检查证件的通知

    黑地税函〔201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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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我省地税系统征管类税务检查证即将到期,省局决定近期进行换证工作。为统筹安排好办理新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时间   为保证全省换证工作及时、平稳、有序进行,经研究决定,税务检查证换发时间为2011年4月—5月。按照总局要求,新换发的税务检查证的样式和标准均没有变化,征管类检查证内芯取消“有效期限”内容,有效期限与持证人在岗期间相同。   二、换证范围
    责任编辑:ld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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