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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有关国税发[1993]045号文件废止后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等文件的通知 京地税个〔2011〕103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有关国税发[1993]045号文件废止后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等文件的通知

    京地税个〔2011〕1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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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发〔1993〕45号文件废止后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348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发〔1993〕45号文件废止后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11〕36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北京市地方税务局2011年7月14日
    责任编辑:ld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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