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1-06-27
生效日期: 2011-06-27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为了进一步强化我市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两税”)税收征管,夯实税源基础,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辽宁省地税局关于开展全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0〕26号)要求,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决定,自2011年7月1日起,至2012年4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两税税源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普查范围 两税普查的范围是我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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